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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重庆市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1-13 10:1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市教育大会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全市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建设与管理,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的通知》(教高〔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重庆市教委决定开展2025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监测评价和专业设置与区域发展匹配度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专业监测评价。已有两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截至20258月)须参加2025年专业监测评价,已申请停办(停招)的专业可不参评。

(二)专业设置与区域发展匹配度监测。已招生的本科专业(截至202512月),已申请停办(停招)的专业可不参加。

二、监测评价方式及标准

)监测评价方式。依据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基于专业监测评价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专业监测评价。监测评价结果以市内同一专业为比较对象,划分A档、B档、C档。

)监测评价标准。

1.专业监测评价。监测评价根据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监测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分通用指标和12个特征指标,采用“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打分。定量指标通过专业监测评价平台根据评分规则自动计算结果;定性指标由各教指委组建专家组依托专业监测评价平台评价打分。

2.专业设置与区域发展匹配度监测。本次监测设计了重庆市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与区域发展匹配度监测指标体系(试行)(附件2),共26个指标,其中,11个指标由市级部门统一录入,15个指标由各专业自行填报。

三、监测程序

)数据填报与审核。请各专业2026年313日前登录专业监测评价平台填报2025年数据(平台链接http://cqpme.cqupt.edu.cn/major),完成数据审核并在线提交市教委。

)形成监测评价结果。市教委按照专业大类组织专家组,依托监测评价平台进行监测评价,并汇总各专业“定量+定性”监测评价总分,形成监测评价结果。

)工作总结。各专家组形成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监测分析报告报市教委。

、结果运用

专业监测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作为专业建设有关市级项目申报和验收,下一年度高校新专业申报、招生计划分配、一流专业支持经费标准等方面的参考依据。建立专业监测评价“灰名单”预警制度,将连续3年监测评价效果较差的专业纳入“灰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专业监测评价工作旨在发挥监测评价“公平秤”“风向标”“发动机”的作用,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提升专业建设能力水平。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组织各相关专业,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如实、按时填报上传有关数据,做好各阶段相应工作。请各专业具体负责填报的人员加入重庆市专业监测评价工作联络QQ群:698371387,以便接收群内通知并咨询技术支持工作人员。

(二)严格数据审核。各学院(部)是本单位专业填报数据和材料真实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各专业填报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负主体责任,各专业负责人是本专业填报数据和材料真实性的具体责任人,对本专业材料的真实性负具体责任。各评价序列专家组对本专业类专业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负责对本专业涉及评价工作有争议的事项进行仲裁。如发现故意、恶意对数据和材料进行造假,将取消该专业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谌剑波 赵好好 68367555

 

 

 

本科生院

202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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